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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表(2000-2012)

請參考: 科學根據 | 破除迷思


2012

美國:
—2012年的電磁波風險評估報告(Bioinitiative Report)評估介於2007到2012的新研究。 該報告建議的安全限值比2007的電磁波風險評估報告還嚴格。(2012年12月)
—美國兒科學會(AAP)贊同手機知情權法案H.R.6358:the Cell Phone Right to Know Act。
—美國環境醫學學會(AAEM)呼籲電力公司暫停智慧型電表的安裝。(2012年一月)

奧地利:
—奧地利醫學會(Austrian Medical Association, Austrian Chamber of Physicians)呼籲電力公司暫停強制性智慧型電表的安裝。(2012年二月)
—奧地利醫學會(Austrian Medical Association)發表有關電磁波問題的患者診治指導原則。(2012年3月)
—維也納醫學會(Vienna Medical Association)發布警告,表示手機可能會危害健康。 維也納醫學學會呼籲民眾採取手機安全措施。(2012年12月)

意大利: 意大利最高法院在一個工人賠償案判決手機可以致癌而勝利。 (2012年10月)

加拿大: 位於多倫多的女子學院醫學院(Woman's College Hospital in Toronto)公認無線輻射的症狀。 (2012年6月)

印度: 根據高法院命令,有些靠近幼兒園、醫院和監獄的手機基地台被拆掉。

以色列: 以色列衛生部副部長呼籲暫停安裝學校無線網路(WI-FI)。

2011

歐洲: 歐洲議會(Council of Europe)委員會一致通過關於電磁波的草案。 該草案提醒我們電磁波,包括無線網路和手機,可能的危害,呼籲我們採取安全措施,並且公認有人對電磁波敏感。

WHO/IARC: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癌症研究署(WHO, IARC)將高頻電磁波列為2B級可能導致人類罹患癌症,如同DDT和鉛。 世衛組織也討論了電磁波過敏症是不是真正的病症。

國際: 7個來自五個國家的科學家發表科學聲明(Seletun Scientific Statement),呼籲當局改變高壓電線和電信科技的暴露限值。 (2011年1月)

俄國: 俄國發布RNCNIRP 2011報告,有關手機對兒童的潛在危機。

印度: 印度發布報告,肯定手機和基地台對健康有害。

美國:
—美國總統府癌症研究小組(Presidential Cancer Panel)建議我們採取手機預防措施的指導。
—舊金山通過手機使用知情權法案("Right to Know" ordinance)。
—賓州提出HB1048草案,強制手機廠商在手機包裝上貼警告標示。
—紐約州Orange縣的立法團體通過無線知情權法案(Wireless Right-to-Know Resolution),呼籲聯邦和紐約州政府進行流行病學研究來觀察暴露於智慧型電表、無線網路和電訊之類微波天線的人口有無病變。 (2011年10月)
—5月,緬因州(Maine)的一個組織(Maine Public Utility Commission)同意民眾可以選擇不安裝智慧型電表(opt-out)。 9月,加州曾進行會議討論要不要提供這種選擇。 很多加州縣市暫停智慧型電表的安裝,包括Santa Cruz, Marin縣(2011年1月)。 12月已有大致47加州縣市反對智慧型電表。
—根據BBC報導,有一群電磁波過敏症患者,為了避免在高頻電磁波下暴露,逃到美國西維吉尼州(West Virginia)的國家廣播電台靜音區(radio free zone)。
—2011年10月5日,美國組織(Center for Safer Wireless)進行了無線安全峰會。

西班牙:
—西班牙的勞工法院(Labor Court)判定一個大學教授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是因為電磁波過敏症。
—西班牙巴斯克自治區議會(Basque Parliament)呼籲官方推廣兒童不要過度使用手機的活動。

加拿大:
—不列顛哥倫比亞省(British Columbia)有26個城市暫停智慧型電表的安裝(moratorium)。
—加拿大衛生部(Health Canada)提醒18歲以下的孩子要限制使用手機通話的時間。
—有些加拿大學校為了安全原則,拆掉了無線網路(WI-FI)。

科學研究:
—2011年2月,美國醫學會期刊(JAMA)發表了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(NIH)進行的研究(Volkow study),指出50分鐘的手機使用會影響頭部的葡萄糖代謝。
—國際神經科學期刊(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euroscience)發表了一個研究報告,顯示電磁波過敏症是一個真正造成健康狀況的原因。
—一項加州理工學院(CalTech)研究指出,微弱的電場(每公尺1伏特=1V/m)能影響神經元的射擊(neuron firing)。
—2011年4月6日,The Journal of Oral and Maxillofacial Surgery發表的一項報告,顯示每天使用2.5小時以上的手機,罹患腮腺腫瘤(parotid gland tumors)的風險會增加到15至30倍。

2010

美國:
—舊金山(San Francisco)通過強制手機零售商在銷售時(Point of Sale)提供手機輻射資訊的政策。
—俄勒崗州(Oregon )提出草案要求在手機和手機包裝上貼警告標示。
—2010年11月,一個加州組織(Commonwealth Club of California)舉辦了一個有關電磁波會造成的危害的會議。
— 兩本關於電磁波的書出版了:暢銷作者Anne Louise Gittleman的《Zapped》和流行病學家Devra Lee Davis的《Disconnect》。

意大利
—意大利最有聲望的研究醫院按照法庭命令做了報告,顯示梵帝岡廣播電台的無線傳輸器有致癌的危險。
—有一個組織,Next-Up,開辟了意大利第一個電磁波避難區。

以色列 呼籲民眾小心使用無線電話。

加拿大:
—2010年12月,加拿大下議院健康委員會(HESA)邀請了幾位專家來報告高頻電磁波的不良健康效應。
— 記者Blake Levitt 和華盛頓大學教授Henry Lai在一個加拿大期刊《Environmental Reviews》發表了一篇廣泛文獻回顧,包括很多低強度非游離電磁波輻射有害的研究。
—在加拿大,很多父母擔心無線網路(Wi-Fi)對孩子的健康上的影響,並希望學校拆除無線網路。

2009

Europe: —2009年四月29日,歐盟國會(European parliament)壓倒性地投票給健康關注議案達成決議. 該決議提出無線電磁波,如WI-FI和DECT無線電話的可能危害,並呼籲委員會、成員國為了保護民眾必須採取行動。

比利時(Belgium )和列支敦士登(Liechtenstein)修正後的電磁波安全限值比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(ICNIRP )的安全限值嚴格。

芬蘭: 芬蘭的輻射與核電安全機構(STUK)建議家長限制小孩的手機使用。

美國: 美國進行國會手機安全聽證會。
—有些草案要求手機標示出警告。
—洛杉磯有些機構希望廢除(Telecommunications Act of 1996)的一個條款. 該條款不允許公民因為健康環境而拒絕安裝基地台。 也有美國幾個州長(FL,CT,CO)宣布電磁波過敏意識月(awareness month)。

法國: 法國政府提出草案(proposal)禁止針對6歲以下的孩子銷售手機,以及登針對12歲以下的孩子的廣告。
—一些法國電磁波過敏症患者遷移到Drome避難區。

2008

美國 美國進行有關手機與腫瘤的國會手機安全聽證會。 腦外科醫師V. Khurana和美國匹茲堡大學癌症中心主任赫伯曼博士 (Ronald Herberman)提供了證據分享。

法國: 法國國家圖書館(France National Library )用有線網路替代Wi-Fi安裝。
—法國的衛生、青年與體育部建議限制青少年手機使用時間為6分鐘。

2007

美國: 2007年,電磁波風險評估報告(Bioinitiative Report)評估大約2,000項科學研究。 該報告指出,現行的安全標準不足以保護公衛。

加拿大: 加拿大人權委員會(The 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)把電磁波過敏症定為對環境的敏感和一種障礙.

台灣: 為了健康的理由,台灣策劃了拆除1500個手機基地台。

德國: 聯邦政府建議小孩用有線網路替代Wi-Fi。

歐洲:歐洲環境局(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)確認了2007年的電磁波風險評估的有害報告(Bioinitiative Report)。

英國:倫敦決議推薦薩爾茨堡2002年建議的新暴露限制(New Salzburg Exposure Limits)。

以色列:(Knesset Internal Affairs and Environment Committee)禁止在公寓陽台安裝手機基地台。有些城市決定不要再允許安裝小型發射器。

2006

瑞典: 2006年,斯德哥爾摩(Stockholm)設了一個低電磁波區。 據說瑞典有逾300,000電磁波過敏症患者。


加拿大: 加拿大湖首大學(Lakehead University)禁止在已經有有線網路地方使用無線網路。

希臘: 2006年7月,雅典(Athens Appeals Court)判定必須拆除十個天線。

意大利: Benevento 決議

2005

英國: HPA(Health Protection Agency)提出,雖然有人認為其症狀是電磁波的反應, 但不承認有關聯性。

連署(Appeals): Hofer 連署, Lichtenfelser 連署, Helsinki 連署,Freienbacher 連署2004 連署: Bamberger 連署 2003 法國: 巴黎(Paris Charter): 安全限制值定為 0.01W/m^2 (900MHz), 0.1W/m^2 (1800MHz) 2002 挪威: 前任首相和世界衛生組織(WHO)總幹事不允許別人在她辦公室使用手機,因為她會感到頭痛。

德國: 一千個以上的醫生簽了Freiburger 連署,提出手機、無線電話、基地台等高頻發射器對健康的可能危害。 2000 奧地利: 第一次舉辦基地台公衛安全國際會議提出的薩爾茨堡決議(Salzburg Resolution)建議戶外暴露限值低於1mW /m^2。

美國: 康乃狄格(Connecticut)州舉行基地台會議,內容後來發表在Blake Levitt的書《Cell Towers, Wireless Convenience or Environmental Hazard?: Proceedings of the Cell Towers Forum, State of the Science, State of the Law.》中。

瑞典: 2000年公認電磁波過敏症是一種殘障現象(impairment)。


參考資料

預防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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